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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纳的诉讼费该怎么退回苏州律师

2020-09-15 17:03 来源:zlw002
核心提示: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是要有一定的诉讼费用的,这是规定,那么网上缴纳的诉讼费该怎么退回?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网上缴纳的诉讼费该怎么退回苏州律师
  网上是无法申请退费的。
  民事诉讼宣判后,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诉讼费包括了哪些苏州律师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通过上面文章网上缴纳的诉讼费该怎么退回的整理介绍,相信大家也是对该问题有了一定了解了,当然小编也是很希望能够通过该文章能帮助到大家,为此大家还有任何疑问或是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内容,可以随时欢迎来电咨询我们,苏州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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